證監會譴責德意志證券並罰款245萬元
證監會譴責德意志證券,並罰款245萬元,原因是德意志證券向主要經紀業務(prime brokerage)客戶發出錯誤結單及延誤向證監會匯報缺失。
證監會發現,在2006年至2018年10月期間,德意志證券前台系統存在設計缺陷,當主要經紀業務客戶的持倉涉及尚未可供買賣的上市公司紅股時,向有關業務客戶發出錯誤的定期結單,當中顯示有關紅股自除權日起便已完成配發並且可供買賣,而實際上有關股份直至配發日才可無條件買賣。
證監會說,德意志證券一名主要經紀業務客戶似乎依賴上述錯誤結單,於2018年7月超賣3家香港上市公司發行的紅股。德意志證券同月發現曾向客戶發出錯誤結單,並且在一個月後得悉錯誤由系統的設計缺陷引致,但直至2019年2月完成內部調查後,才向證監會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