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連線、守護大嶼聯盟及社民連提出舉辦七一遊行,警方表示,有需要為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並考慮了防疫因素,發出反對通知書,有關團體已表明會上訴。

團體提出,七一當日早上9時至下午3時由維園舉行集會,下午3時由維園出發遊行到政總,訴求包括捍衛民間社會發聲權利、抵抗政治打壓,以及要求釋放政治犯。

警方在信中表示,新冠病毒疫情具高度傳染性,現時本港的應變級別仍為「緊急」的最高級別,而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屬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動,有理由相信舉行有關活動會增加參與者及其他市民感染病毒風險,對公眾的生命與健康構成重大威脅,危害公共安全及影響他人的權利。在現行法例下,除非獲得豁免或准許,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

警方又指出,雖然日前曾與主辦團體商討安排,但警方合理地相信,即使施加相關條件,亦無助於維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目標,因此反對有關集會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