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稱以防疫為由禁遊行不合理 警方稱有傳播病毒風險
天水連線、守護大嶼聯盟及社民連提出舉辦七一遊行,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有關團體提出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舉行聆訊。
守護大嶼聯盟的謝世傑在聆訊表示,過去多年的七一遊行均是和平有序舉行,讓市民表達訴求,認為遊行是展現公民權利的重要日子。他說,主辦方會安排足夠人手維持秩序,包括要求參與者4人一組等,市民過去有高質素的參與遊行表現,不擔心會造成問題,又說本港疫情已放緩,再以疫情為由禁止遊行是不合理。
代表上訴人的大律師鄒幸彤表示,警方禁止集會,並無與申請人討論以其他方法,兼顧疫情及公民權利。她又說,政府有責任讓市民行使公民權,但在疫情以來只是令遊行非法化。她提到警方在《公安條例》下應只考慮公共安全,認為警方不能基於公共衛生為由,限制示威權利。
警方的代表律師在聆訊強調,並無扼殺市民遊行集會的權利,是按每個申請的情況處理,並非一刀切。警方考慮到參與遊行的人數預計達7千至1萬,亦考慮主辦方提出的防疫措施,以及疫情下的公共安全風險等。
港島總區總督察林欣宜表示,警方就遊行諮詢過衞生署意見,署方指近日輸入個案涉及變種病毒,群體活動令疫情有惡化風險,或引起大規模社會爆發,強調遊行是有傳播病毒風險。
她說,主辦方指會安排100名糾察,呼籲參加者使用維園的「安心出行」,質疑若參加者由四方八面湧入維園,主辦方如何做到呼籲,而主辦方亦不會安排參加者寫下資料,若有確診個案,主辦方無法做到有效追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