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圖)提自訴控告司法院長許宗力等涉誣告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許宗力等犯罪嫌疑顯然不足,裁定駁回。(中央社檔案照片)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圖)提自訴控告司法院長許宗力等涉誣告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許宗力等犯罪嫌疑顯然不足,裁定駁回。(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提自訴,控告司法院長許宗力等涉誣告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許宗力等犯罪嫌疑顯然不足,裁定駁回;全案仍可抗告。

石木欽指司法院「未審先判」他的請辭案,先以新聞稿不實抹黑,再洩密給特定媒體「帶風向」等,遞交刑事自訴狀,控告許宗力、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與政風處長沈明倫涉誣告、偽造文書罪。(編輯:李明宗)11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