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家日本企业有可能成为数字税征收对象

【共同社7月2日电】2日获悉,关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达成框架协议的防止IT巨头等逃税的征收数字税,成为征税对象的全球约100家跨国企业中,有可能包括数家日本企业。

征收数字税的机制是:即使在国内没有分店和工厂等据点,只要有利用网上销售等服务的用户,各国就可以征税。全球销售额超过20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532亿元)、税前利润在销售额中占比超过10%的跨国企业将成为对象。这是考虑到谷歌、苹果等被称为GAFA的美国IT巨头,银行和保险等金融业不属于征税对象。

若单纯套用该标准,那么日本的丰田汽车、索尼集团、NTT、武田药品工业等属于对象。不过,东京财团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冈直树分析说:“很多日企在海外设置工厂和店铺等设施,已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会被征收(数字税)的企业很少。”

通过征收数字税分配给各国的是利润率超过10%部分的20%~30%,根据该企业在各国的销售额进行分配。OECD推算每年将有超过1000亿美元的利润可以分配给各国。

关于导入15%以上的最低企业所得税税率这一加强国际征税的另一个主要内容,则预计将增加1500亿美元税收。冈直树指出,由于海外的竞争企业将无法逃税,“商品和服务的竞争条件会变得公平,对日企而言利大于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