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监总局:为排挤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倾销的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2021-07-02T08:39:12Z
路透北京7月2日 - 中国市监总局周五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于为排挤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的,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刊登在中国市场监管总局的意见稿对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也有明确处罚,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
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等形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竞争者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完)
原文点选:here (发稿 沈燕;审校 杨淑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