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7/2021 - 08:15

中国在1999年把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列为非法组织,并予以取缔,但在实行「一国两制」的香港,法轮功是合法注册团体。民建联议员在昨(7日)午的大会上向港府提出质询,指「有市民」不满该组织散播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但港府对法轮功在公众地方宣传活动坐视不理。

她直斥法轮功挂羊头卖狗肉,「扮宗教团体,扮人权机构,扮传媒,扮法律专业团体,用尽一切手段宣传反中乱港」,是「彻头彻尾想颠覆国家政权嘅组织」,应予取缔。她和党友周浩鼎均不满有法轮功背景的网台直播本月1日刺警案的情况,是危害国安的行为,促请警方彻查。

传统的亲中团体工联会,其议员黄国健认为,警方需要全面调查法轮功资金来源。另一议员谢伟俊则批评港府过去一直容许法轮功成员摆街站,属于失职。首次以保安局长身分出席立法会大会的邓炳强响应质询时指出,2013年至今,部门已移走法轮功成员或物品共3500次。

邓炳强又说,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当局会严肃依法处理任何有机会危害国家安全的社团,包括调查及搜证,如有足够证据,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冻结资金,他强调,绝不能接受英雄化或淡化恐怖行为。

邓炳强的答案较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本年1月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上的答问来得强硬,聂当时被问及有法轮功背景的《大纪元时报》是否「反华媒体」,但聂未有作出具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