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中文大學二號橋一帶發生衝突,4名大專生,包括中大學生陳起行和鄧希雯、理大學生李俊皓,和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張俊浩,被控暴動罪,區域法院裁定張俊浩和鄧希雯的暴動罪名成立。

另外,案中3人同時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3人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以待索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作進一步減刑陳詞和判刑。

陳起行的代表律師下午在首階段減刑陳詞中提到,被告品學兼優,熱心公益,相信重犯機會低,希望法庭考慮輕判;張俊皓的律師提出,希望可判處非監禁式的刑罰,至於鄧希雯一方則提出,被告實際無參與投擲汽油彈等直接參與暴動的行為,屬於留守現場的類別,希望法庭判刑時可作有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