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分階段增加俗稱「勞工假」的法定假日日數,由明年起,每兩年1次、共分5次,由12日增至17日,與星期日以外、俗稱「銀行假」的公眾假期日數看齊。

工聯會及自由黨分別提出修正案,要求加快或延後相關措施,但都被否決。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說,修例已在勞資雙方利益及現時經濟情況作出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