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譴責歐洲議會再次通過有關香港的決議案,認為有關決議案,漠視法治精神,充斥雙重標準,粗暴干預中國及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

政府發言人說,中央考慮到香港特區對國家安全造成的風險情況嚴峻,去年6月制定香港國安法,並在香港頒布實施,完全是合理、合法和必須;歐洲國家自己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歐洲議會卻公然要求中央廢除香港國安法,違反邏輯,亦暴露雙重標準。

發言人又說,香港的法治及司法獨立,一直備受尊重,對歐洲議會一而再通過所謂決議案,要求立即釋放被特區政府執法機構拘捕的疑犯,或提出某種職業或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不受法律制裁,實屬荒謬,非但不尊重法治,更是粗暴干預香港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