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有關三名高官早前出席晚宴違反限聚令一事,是否有需要檢視現有的申報機制。

林鄭月娥回應,三名官員違反限聚令,涉及定額罰款,當他們接受並交了定額罰款,已經承擔法律責任。香港的定額罰款行為包括違例泊車及亂抛垃圾等,不會再進行任何刑事檢控,亦不需要向公務員事務局或上司申報。

林鄭月娥說,三名高官已經發聲明承認有疏忽及覺得有歉意,政府亦曾了解他們當日是應邀出席,他們被知會到私人地方,不是酒店宴會等,而比較疏忽是無查清楚是持牌食肆。她說,自己及政務司司長等作為上司,了解之後,一致認為不涉及有其他違規行為,亦不是明知故犯,3人亦認同不夠敏感度和疏忽。

林鄭月娥希望社會亦認同事件凸顯特區執法機關執法以嚴,一視同仁,即使知道是三位現任官員,亦以最嚴謹態度執法,並無因為涉及高級官員而執法有所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