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將於8月1日起生效,條例賦權保安局局長可制訂規例,落實「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當局說,「預先通報旅客資料」會在立法會審議並通過附屬法例,及批准撥款建立所需系統後才正式落實,不會在現階段生效。

當局表示,政府正根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建議的標準,並參考外國做法,研究香港系統的整體運作安排,然後制訂有關附屬法例,政府會適時就附例及系統安排諮詢立法會。

條例亦可改善免遣返聲請的安排,包括提高入境處的審核效率和防止拖延手段、改善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的程序和職能、加強在源頭堵截、執法、遣送和羈留聲請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