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9日電)中國近日指出要促進「共同富裕」,夯實中共長期執政的基礎,並強調以自願、慈善的「三次分配」方式促進公平。分析指,中國可能以抵稅鼓勵富人捐贈,並改革房地產、遺產稅縮小貧富差距。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17日主持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提出推動「共同富裕」目標。

中共歷史上,「共同富裕」一詞最早由毛澤東在1953年提出,之後,被稱為「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的鄧小平於1985年則提倡「讓一部分有條件的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並帶動幫助落後地區人民,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隨著中共官方近年宣示全面脫貧、建成小康社會,「共同富裕」一詞開始頻繁出現在官方文件中。

本次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明確提到,追求「共同富裕」是「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也是「夯實黨(中共)長期執政基礎」。

至於要如何達成「共同富裕」?會議提到的「三次分配」受到矚目。

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去年一篇文章解釋,一次和二次分配,是「市場根據要素貢獻進行初次分配」和「政府體現國家意志進行再分配」,三次分配則是「社會主體自主自願參與的財富流動」。

用白話來說,財經新媒體「智谷趨勢」文章指出,這三次分配對應到的是「工資」、「社保」和「公益」。

那「三次分配」的目標是什麼?文章認為是追求公平。

文章指,這一詞首次出現在官方表述,是2019年的中共19屆四中全會,當時會議提到要發揮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接著在2020年的19屆五中全會,又再加上「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而「三次分配」涉及的作法,文章認為可能有慈善、稅制改革,和提高製造業工人收入等3項。

但首先,中國的慈善行業發展較慢,界面新聞報導,中國2019年接受捐贈共計人民幣1509.44億元(約新台幣6490.59億元),僅相當於當年中國GDP的0.15%;但美國當年的各種捐贈總額為4496.4億美元,占全年GDP的2.1%。

中新社則引述中國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綜合研究室主任賈若祥表示,可以完善財稅政策,加大企業和民眾參與「三次分配」的稅收折扣力度。

其次,是稅制改革。

「智谷趨勢」文章認為,中國可能加快推動徵收房地產稅、遺產稅。

「十四五」規劃已提出要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即便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並未將其列入今年的立法規劃中,但官方已舉行相關試點的座談會。

遺產稅方面,中國目前尚未開徵。而文章認為,中國正值第一代富翁轉移財產至第二代之際,若不及時推出遺產稅,跨越代際的財富不平等會更難控制,「我們要做好10年內出台(公布政策)的準備」。

最後,則是提高製造業工人的收入。

本次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指出要「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中產階級)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形分配結構」。

文章認為,中國的低收入群體除了農民,就是工人。而中國4億工人的整體技能水平不高,勞動生產率水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0%、約美國的7.4%,「1個美國工人創造的財富,相當於13個中國工人」。

文章表示,提高工人的收入,必須從發展職業教育、提升技能水平和素質開始,中國才能從「製造業大國」轉為「製造業強國」。

整體而言,中國的「三次分配」可能涵蓋促進慈善、稅制改革,和提升基層群體收入等,藉此達到的「共同富裕」不僅是緩解貧富差距矛盾,也是穩固中共治理合法性的基礎。(編輯:沈朋達/張淑伶)11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