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9T08:26:27Z

路透上海8月19日 - 中国央行最新携同多部委出台公司信用债发展指导意见,涵盖了从完善法制、发行、交易、评级、监管,以及对外开放等全链条,其中并点明了禁止结构化发行、限制高杠杆企业过度发债、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以及严惩逃废债等重点。

资料图片:2013年7月,人民币纸币。REUTERS/Jason Lee

业内人士认为,与此前各部委在债券方面下发的零散规章相比,本次文件更具有市场纲领地位,剑指补短板、治乱象,有望在信用债未来发展中发挥“基本法”作用,促进直接融资。

光大证券首席债券分析师张旭表示,此次信用债新规中不少内容并非完全为新,整合起来“就是再强调一次,更有纲领性意义。”

中国央行、财政部等六部委周三联合发布信用债指导意见,要求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严惩侵占发行人资产及各类逃废债行为,禁止结构化发债等。文件并要求,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市、交易所债市对外开放,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和资金跨境管理。

中金固定收益研究报告也指出,上述文件涵盖完善多方面,对此前债市发展中的痛点和不规范进行了规范。

“虽然大多数的条款在此前监管文件中多次提及,但是此次多部委联合发文,体现了监管对信用债市场的重视程度,而且涉及面十分广泛,此文件将会成为信用债市场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报告认为。

中国央行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23.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债20.7万亿元,地方政府债27.4万亿元,金融债29.4万亿元,公司信用类债29.3万亿元,同业存单12.4万亿元。

伴随着债券市场发展,在统一规范的进程方面一直未止。仅在2020年,中国央行即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信用债违约处置、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办法等规定。

现阶段,中国债券市场上公司信用债券主要包括:发改委审批的企业债、央行旗下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管理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证监会条线的公司债券三大部分。

今年6月,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表示,现阶段最突出的一项任务就是进一步加大直接融资比重。在2020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中,债券和股票融资占比已经达到37%左右,还可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债券市场还有很大潜力。

展望未来,中金报告指出,随着债券市场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一些传统和非传统业务领域的发展也或将迎来高速发展,比如第三方评级、高收益债市场、信用衍生品市场和违约后处置、债务重组等。

**全链条规范:补短板治乱象**

本次信用债新规的关注重点包括:限制高杠杆企业过度发债、禁止结构化发债、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严肃查处各类逃废债行为,以及统筹推进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对外开放等。

光大银行分析师周茂华称,此次《意见》出台,信用债市场改革大方向是朝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规则统一,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发展。

“明确了政府与企业权责边界,加快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有助于信用评级分层,市场合理定价,地方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他指出,同时,倒逼国有企业加快完善内部治理,量入为出,规范举债,提升经营能力。

早在2017年,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通知中,就要求分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包括规范地方政府注资行为、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行为以及金融机构提供融资行为,包括土地注资、担保承诺、境外发债等。

对推动不同交易场所制度规则分类趋同方面,张旭强调说,债券的统一监管并不是指将监管权归于单一部门的行政统一,而是指监管标准和监管理念上的统一。

在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层面,文件要求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强化了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主体责任,亦明确了承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应义务和职责。

至于逃废债,最近一次引发的债市大震荡出现在2020年11月,当时永煤和华晨集团先后发生了债券违约,并疑似有“逃废债”行为,信用债市场因而大挫。随后金融委定调将严惩“逃废债”,山西、河北等煤炭能源重点省份国资委亦表态不会发生此种行为。

中央结算公司统计监测部报告称,2020年中国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仍居高位,新增违约或展期债券规模共计1,491.75亿元,较上年增加8.23%。一级市场发债企业资质小幅下沉,二级市场信用利差整体先升后降,但四季度有扩大趋势。

去年11月,中国交易商协会暂停民企精功集团发债资格两年;而做出处罚的原因,则正是市场诟病已久的“结构化发债”。

结构化发债一般指资质不佳的发行人,通过“自购债券并质押融资”、“认购资管产品的劣后”等模式,通过撬动杠杆比例来增加发债成功率。

沪、深交易所早在2019年末即发文规范公司债发行,要求发行人不得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在2020年强调严禁发行人“自融”,不得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今年2月证监会亦修订相关规章,增加了限制结构化发债的有关条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