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讨论解散前压力加大 国安处要求各常委交代过去七年多纪录
25/08/2021 - 09:46

支联会从未被定性为外国的代理人或台湾组织,但据了解,警方今次是引用《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的第5条送交函件,即警务处长可在保安局局长批准下,向外国政治组织或台湾政治组织或外国的代理人送达书面通知,规定组识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提交指明数据,包括在香港的活动及个人资料、资产、收入、收入来源及开支。
另据无线电视新闻报道,警方同时要求支联会提供与华人民主书院、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的联系和相关活动资料。
根据规例,不遵从国安处要求提交资料者,一旦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万港元和监禁六个月;若提供不完整或虚假数据,最高罚款额同样是10万元,但监禁可长达两年。
根据本台消息,支联会常委会23日晚上通过解散决议,但仍须待特别会员大会通过。据公司法,若常委会决议获得75%出席会员赞成,解散决议即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