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加密貨幣罪案近五百 首次代幣發行或涉公眾集資
警方說,本港今年上半年有496宗加密貨幣罪案,比去年同期上升一倍多。損失金額達2億1千多萬元,較去年同期急升超過4倍。涉及騙案最多的是比特幣、泰達幣,及以太幣。受害人年齡介乎14至72歲。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安全組警司范俊業表示,一名14歲中學生看到有人在網上高價收購舊鈔,便主動聯絡買家,對方聲稱出價19萬元,但要求男學生先繳付價值8000元網上禮品咭作行政費。中學生最終用近50萬元購買比特幣,再轉到買家加密貨幣錢包,其後對方失蹤。
亦有騙徒在網上聲稱平價出售加密貨幣,哄騙受害人攜帶大量現金當面交收,在點算過程中搶劫巨款。警方近期又發現,有騙徒聲稱發行新貨幣,價格會颷升,遊說受害人以主流加密貨幣兌換新幣。但新幣價格最終大幅下跌,甚至根本不存在。
證監會表示,根據現行法例,他們只有權監管與證券及期貨相關的活動,會監管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入面有證券成份的代幣。至於首次代幣發行有機會屬於公眾集資計劃,需要證監會批准及取得牌照,否則相關活動可能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