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至今收到42宗涉及消費券的投訴,包括涉及支付平台的服務,亦有消費者指有商戶要求購物滿3000元才能使用消費券。

在涉及商戶的投訴中,其中4宗涉及收取附加費,包括2間藥房、1間餅店及1間便利店。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其中一個投訴個案涉及有消費者在購買保健服務時,要購物滿3000元才能使用消費券。她批評有關營商手法不合理,提到在消費券計劃內,即使市民只想消費1元,商戶都應該要收取,消委會將再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