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調整從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澳門及台灣來港人士的檢疫及檢測安排。曾逗留在內地或澳門的已完成疫苗接種人士,只須接受7天家居強制檢疫,其後7天自行監察。在檢疫期間,須在抵港第3天和第5天,以及完成檢疫後的抵港第9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

曾逗留台灣的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來港人士,須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14天強制檢疫,在檢疫期間接受3次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並在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如有關人士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認可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紀錄,則只須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7天強制檢疫,在檢疫期間接受兩次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並在抵港第9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

至於未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曾逗留廣東省以外內地地區或澳門人士,須在抵港後接受14天家居強制檢疫,在檢疫期間須在抵港第3天、第7天和第12天,以及完成檢疫後的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若曾逗留台灣,須在登機來港前72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抵港後須於指定酒店接受21天強制檢疫,在檢疫期間接受4次檢測。

另外,政府將由下周一起,要求曾逗留除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或澳門人士,在登機來港時,出示預定起飛時間當天或之前3天內進行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未能出示的人士將不能登機來港。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會繼續與內地及澳門就三地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緊密溝通和聯繫,並會密切留意內地及澳門的疫情發展,按需要適時調整跨境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