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簽署備忘錄,為在美港人提供「臨時避風港」,延長他們在美國逗留時間。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備忘錄抹黑《香港國安法》,提出毫無事實根據及純為政治目的的評論。

特區政府說,美國有大量國家安全法例,但仍詆毀《香港國安法》,完全出於政治目的,明顯是採取雙重標準的虛偽行為。

當局說,任何違反法律的人都應該為自己行為負責,凡被追緝而潛離香港均屬逃犯,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言人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必須採取措施以防範、嚴禁和制止有關行為。《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依照香港法律保護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

特區政府說,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美國政府利用不同事件及借口詆毀《香港國安法》,對盡責、忠誠和依法落實《香港國安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特區機關肆意攻擊,有關指控缺乏事實基礎,純粹是扭曲事實。特區政府會繼續履行其職責,依法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