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被控販毒案 遼寧高院維持死刑原判
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涉嫌在中國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毒品案,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的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謝倫伯格被指在2014年11月到大連時,企圖將222公斤冰毒走私到澳洲。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8年11月20日一審判謝倫伯格罪成,入獄15年,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遼寧省高院於一個月後裁定判刑過輕,發還重審,大連中院於2019年1月14日判處謝倫伯格死刑,他其後再次上訴。
遼寧高院二審認為,一審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法院保障謝倫伯格的辯護、使用本國語言參與訴訟等各項權利,聽取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並聘請2名翻譯。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等旁聽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