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成衣製造公司董事,涉嫌以虛假業務交易詐騙一間銀行,向其供應商發放逾550萬美元的信用證,以及清洗有關犯罪得益。被告獲准保釋,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落案起訴59歲被告李謀任,他為茂榮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4項控罪,包括一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以及三項處理已知道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被告案發時是成衣製造公司茂榮實業兩名董事兼股東之一。茂榮實業會向供應商購買原材料,並從銀行獲取信用證以支付交易的款項。被告亦是另一間公司的唯一東主,該公司獨資擁有泛太平洋時裝物流有限公司。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7月至10月期間,與一名僱員及一間供應商的獨資東主,一同串謀詐騙中銀香港,不誠實地向中銀香港申請發出3份以該供應商為受惠人的信用證,並出示發票、貨物收據等虛假文件,致使有關銀行向該供應商支付款項總額逾550萬美元。    另外三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8月至10月期間,在知道泛太平洋時裝一個銀行帳戶內三筆逾550萬美元的款項為犯罪得益,而仍處理該等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