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表示,本港證券市場明年下半年引入投資者識別碼制度,2023年上半年引入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但仍需視乎系統測試及市場演練情況而定。

證監會公布有關兩個制度的諮詢總結,回應者普遍贊同有關建議,但考慮到今次諮詢接獲的意見,已推遲實施時間表,讓業界有更多時間作好準備。

在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下,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須向聯交所提交在聯交所發出證券交易指令的客戶名稱及身分證明文件資料。它們亦須就聯交所上市的普通股及房託基金相關場外證券交易,向證監會匯報有關資料。

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梁仲賢表示,新制度能夠及時而有效地監察市場運作,可促進市場廉潔穩健及提升投資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