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最新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要求加強重要領域立法。

文件提到,要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反壟斷等重要領域立法;並要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金融服務、教育培訓等重點領域的執法力度。

文件提出,除有法定依據外,嚴禁地方政府採取要求特定區域或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行政機關內部會議紀要,不得作為行政執法依據。

文件又指,要及時跟進研究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相關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