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傭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隱瞞嬰兒出生罪,被判監1年。

24歲被告Ika Wilantika涉嫌去年在僱主住所、筲箕灣東熹苑華熹閣一個單位內誕下男嬰,將他棄置於廚房,嬰兒其後不治。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表示,雖然嬰兒只有24週歲,但始終是生命,又引述法醫意見指,嬰兒仍有約6成存活率,只是被告覺得會為自己生活造成影響。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去年10月來港,一直有打避孕針,誤以為停經是針後副作用,不知道自己懷孕,又說被告當日誕下嬰兒後感到驚慌,擔心失去工作而作出愚蠢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