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8歲男子斬傷兒子,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6個月。

法官張志偉表示,被告因前列腺健康欠佳,案發時打算如廁時感到不適,但兒子在洗手間內吸煙,加上受兒子粗言責罵而忍無可忍犯案,形容案件為悲劇。

法官指出,被告家庭關係良好,案發後兒子已經原諒被告並撰文求情,被告現時有可能患上前列腺癌,相信被告情緒一時失控而犯案,被告案發時曾斬向兒子頭及頸部,導致對方留院27日,衡量案情後作出有關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