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下月1日起施行。

司法部、國家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負責人就條例有關問題,回答了提問,表示要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護制度和責任制,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明確運營者主要負責人負總責,保障人財物投入。

另外,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中重要數據的出境,要根據網絡安全法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