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空調系統供應商的男董事及公司的女助理,串謀詐騙政府資助29萬元,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禁18個月及6個月。

一間印刷公司應47歲男被告的建議,聘用男被告公司安裝環保空調系統,並向生產力局申請計劃的資助。生產力局2014年7月接獲印刷公司透過33歲女被告電郵提交的資助申請,金額為30萬元。

男被告在同年10月指示另一名僱員,向生產力局呈交本身公司報價單及另外4間工程公司的四份虛假報價單,虛假報價單顯示的報價相比,被告公司的報價屬最低。生產力局及後批出資助申請,完成安裝該空調系統後,2016年向印刷公司發放資助29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上述4間工程公司從沒有擬備或發出報價單,有關虛假報價單是女被告及另一僱員應男被告指示而擬備。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兩名被告的欺詐行為不單令到涉案的資助申請者得不到商業競爭帶來的好處,亦令涉案的公帑用不得其所,法庭須就兩人的違法行為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