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進一步要求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
機管局進一步要求,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包括航空公司職員將必須接種新冠疫苗,不得以陰性檢測結果證明取代接種疫苗,醫療豁免亦不獲接納。
機管局表示,就最近有航空公司貴賓室員工確診新型肺炎,而作出新規定,首階段由9月1日起,特定群組員工必須最少完成接種一劑疫苗;已接種一劑或已完成接種的員工,須每7天檢測一次。
第二階段由9月30日起,所有特定群組員工必須完成接種疫苗,並須每7天檢測一次;兩個階段均不接納醫療豁免。
有關特定群組員工包括處理高風險貨物、或與抵港、轉機或過境旅客及機組人員有近距離接觸的員工,例如航空公司及地勤代理員工、停機坪協調員、機艙航膳協調員、貨運裝卸員,以及機艙及洗手間清潔員等,機場營運商包括航空公司,只能安排已接種疫苗的員工進行相關工作。
機管局表示,8月開始已要求所有進入機場禁區的機場員工,必須已完成接種兩劑疫苗,或者出示陰性檢測結果證明,至今超過8成特定群組員工已接種第一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