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3年前被控強姦13歲女兒後脫罪。男子其後被發現與家人串謀阻止女童出庭作證或要求她給假口供,男子及3名家人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成,今日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囚3年9個月至6年半。

法官李運騰判刑時表示,4人是女童的至親,應該保護她,但現時反過來對付她,令她孤立無援,形容案件駭人聽聞,又指他們視法律如無物,以為可以推翻法庭結果,所幸是天網灰灰。法官表示,女童父親是案件的策劃及主事人,為保證脫罪而不擇手段,讓親人以身試法,形容自私至極,令人髮指,考慮到他已被扣留460多日,相等於被判刑差不多2年,所以酌情減刑,兩項控罪同期執行,共判囚6年半。

至於女童母親,法官表示,她最初帶女兒報案,顯示有心保護對方,但最終未有擇善固執,被丈夫的甜言蜜語所影響。法官指她雖然並非主謀,但沒有她的幫助亦難以完成事件,認為她的角色不可或缺,判處監禁3年9個月。

法官又指女童祖母及叔父都有叫女童扮失憶、詐傻扮懵,不排除兩人的行為出於相信女童父親無辜,涉及親情及愚孝,但並非妨礙司法公正的藉口,考慮到兩人在事件中沒有得益,判處兩人分別監禁4年9個月。

法官提到女童在案發後有抑鬱症,現時仍在院舍居住,但年滿18歲後要獨自生活,相信她亦不會想再與父親及其親屬有所聯繫,有機會將來會無依無靠、無家可歸,期望社署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