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將軍澳警區發現有電單車司機為避免被票控,涉嫌泊車後拆走行車證及車牌,要開車時才重新裝上,該區交通隊本月4次就此情況採取行動,共票控13架電單車,今早亦在翠琳路拖走3架涉嫌阻塞道路、無展示行車證及車牌的電單車。

警方表示,即使車輛沒有展示行車證及車牌,警方仍可透過車輛的底盤號碼查核車主身份,亦可即時採取拖車行動。將軍澳警區會繼續嚴厲打擊這類違法行為,呼籲市民不要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