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落實垃圾徵費的條例草案。綠色和平認為有關法案拖延長達16年,今次確立法案條文是邁向「減廢願景」的重要一步,但批評欠缺條例生效日期、時間表及各階段減廢目標,變相形同虛設。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說,政府應把握18個月的準備期,讓市民和商界充分了解垃圾徵費程序及其個人責任。至於政府提及於實施初期,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協助市民適應,綠色和平認為不應超過3個月,以免適得其反。又促請當局盡早訂立實施時間表

綠色和平強調,源頭減廢最為關鍵,當局需積極改進減廢配套,以及改善回收系統。因此環境局要把握機會,增加市民信心,爭取政黨及商界支持,推動立法會盡快通過實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