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藝人鄭爽利用「陰陽合同」涉嫌逃稅,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鄭爽在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億9100萬元人民幣,偷稅接近4527萬元,其他少繳稅款超過2652萬元,並依法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以罰款合共2億9900萬元。

國家廣電總局表示,堅決支持稅務部門對鄭爽案件的處理決定,要求停播鄭爽已參與製作的節目。國家廣電總局將進一步加強演藝人員片酬規範管理,加強行業管理和隊伍教育,對違法違規的演藝人員和相關機構堅決嚴肅追責處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