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按《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要求支聯會提交一系列資料。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警務處正要求一個 「外國及台灣政治組織代理人」提交資料,目的在於預防或調查危害國安的案件。

警方要求支聯會提供包括自2014年以來的資料。鄧炳強表示,警方要求提供資料的範圍屬法律容許,又表示《香港國安法》對犯罪行為不具追溯力,但搜集證據則沒有時限規定。

鄧炳強又說,近日法庭有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披露案情,顯示有一名主腦聯同外國人呼籲外國制裁香港,鼓動他人參與公眾活動,相信有更多案情透露後,大眾會發現2019年的事件,並不只於單純有年青人發聲,而是有人有心危害國家安全,以及類似顏色革命的有組織犯罪行為。

另外,身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的鄧炳強表示,資審會基於鄭松泰有否做過負面清單的行為,而裁定他並不擁護及效忠《基本法》及香港特區。又說如果有留意他過往行為、言論和作品就可以判斷,被問到鄭松泰會否涉及進一步刑事調查,鄧炳強說裁定參選人不符資格參選,與刑事調查屬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