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通過修改會章 降低解散門檻
教協特別會員代表大會,通過降低解散門檻,由「必須有全體合格會員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修訂為「在會員代表大會或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出席合格會員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教協會長馮偉華在會後表示,待政府批准修章後,會再訂立下次特別會員代表大會的日期,就解散程序投票,期望在9月內能夠召開。
馮偉華表示,今次大會大約有100人出席,絕大比數人士贊成相關議案,又提到有會員發言表達對教協感到不捨,但明白及理解解散的決定。
有出席的會員表示,教協一直以來為教師發聲,認為絕非「毒瘤」,擔心將來教師的權益會被剝削、任人宰割。
亦有會員表示,對教協走到解散的一步感到傷感,今日會上有討論部分實務安排,包括物業、其他財產等,會根據會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