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全赴印尼被指牟利 判國民黨4人賠200萬元

圖為前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國民黨去年召開記者會,指控時任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赴印尼、私下會晤高層圖個人私利,蘇嘉全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羅智強等4名國民黨黨務主管賠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
國民黨於去年7月間召開記者會,出示一份台灣駐印尼代表處回報外交部的密件,質疑國營事業已遭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排除在外以謀取個別私利,指控蘇嘉全、蘇震清可能涉入。
蘇嘉全小檔案
- 出生:1956年10月22日
-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碩士、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屏東高中
- 經歷: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長、內政部長、民進黨秘書長、國大代表、農委會主委、立法委員、屏東縣長、屏東縣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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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全、蘇震清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檢署,對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王育敏、副主委黃子哲、革命實踐研究院院長羅智強、副院長游淑惠提出公然侮辱、誹謗告訴。
北檢認為,王育敏等4人的言論屬於對立法院長及立法委員涉及國家公益、可受公平的政治性評論,將4人不起訴處分。王育敏等4人則控告蘇嘉全誣告,檢方也不起訴處分。
蘇嘉全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王育敏、羅智強、游淑慧、黃子哲應連帶賠償蘇嘉全200萬元及法定遲延利息,並命被告應將道歉聲明以36號字體及半版之篇幅,連續3天刊登於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頭版下方。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00913

游淑慧(左起)、王育敏、羅智強等4人去年指控蘇嘉全赴印尼私下會晤高層圖個人私利,遭到蘇嘉全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13日判決4人應連帶賠償蘇嘉全200萬元及法定遲延利息。(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