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鈕承澤(前)涉嫌性侵女工作人員,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最高法院29日駁回鈕承澤的上訴,全案定讞。(中央社檔案照片)
導演鈕承澤(前)涉嫌性侵女工作人員,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最高法院29日駁回鈕承澤的上訴,全案定讞。(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9日電)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女工作人員,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鈕承澤有期徒刑4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鈕承澤的上訴,全案定讞。

全案緣於,鈕承澤因擔任電影「跑馬」劇組導演,於民國107年10月間認識被害人;同年11月23日,被害人的女主管帶著被害人至鈕承澤住處參與聚會。

當天晚間9時許,其餘賓客及女主管均先行離去,僅剩被害人在場;翌日凌晨0時30分許,鈕承澤不顧被害人反抗,予以性侵害得逞;案經被害人提起告訴,全案曝光。(編輯:李亨山)11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