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跨縣市移轉投票法案送立院審議 年底來不及適用
行政院會30日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開放民眾事先申請境內異地跨縣市「移轉投票」,將送立法院審議。(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3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開放民眾事先申請境內異地跨縣市「移轉投票」,但通訊投票與境外投票仍不開放。這項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但今年底的公民投票確定來不及適用。
中選會在行政院會後發新聞稿指出,考量投票權人可能因工作、就學等因素,於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地投票須花費時間、金錢,影響其投票意願情形,因此順應世界潮流,採行不在籍投票,可方便投票權人履行其投票參政權利,確保公民投票權的行使。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昨天上午在立法院表示,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確定趕不上今年底的公民投票,最快盼於2023年上路。(編輯:蘇龍麒)11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