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发回重审后改判被告无期徒刑
【共同社9月3日电】关于因涉嫌杀害相识的中国籍姐妹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3岁)的发回重审案件,横滨地方法院(审判长为景山太郎)3日指出这是“基于坚决杀意的执拗的犯罪行为,冷酷且残忍”,应检方求刑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书称,2017年7月被告在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当时25岁)和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把遗体丢弃在神奈川县内的山林。
2018年7月横滨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判处有期徒刑23年。2019年4月东京高等法院的二审判决则以一审的量刑标准均为亲属间案件、并不恰当为由,将案件发回地方法院重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