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根核电站2号机组通过安全标准审查
【共同社9月15日电】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在15日的例会上敲定了“审查书”,认为中国电力公司岛根核电站2号机组(松江市)的安全对策符合新安全标准。该机组由此正式通过审查,成为审查合格的第10座核电第17个机组。在与发生核事故的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相同的沸水反应堆中是第4座核电站第5个机组。作为日本唯一位于县政府所在地的核电站,事故时的居民疏散成为课题。
中国电力为实现重启,力争本年度内完成安全对策工程。重启运转必须得到所在地岛根县和松江市的同意,具体时间未定。处于核电站方圆30公里范围内的鸟取县等地的动向也是焦点。30公里范围内的人口约为46万人,仅次于日本原子能发电公司东海第二核电站(茨城县)和中部电力公司滨冈核电站(静冈县)、位列第三。
5名委员全部赞成审查书的决定。
中国电力对核电站厂区附近的宍道断层引发的地震等进行了讨论,将抗震设计大致标准的地震摇晃(标准地震动)设定为最大加速度820伽。还设想最高海拔11.9米的海啸到达厂区,建设了海拔15米的防波墙。此外认为三瓶山(岛根县)喷发导致落在厂区内的火山灰最大达到56厘米,也将采取对策。
中国电力2013年12月申请审查,2018年还为在建的3号机组提出了审查申请,力争启动运转。1号机组从2017年起展开报废作业,整座核电站的安全对策费估计约为6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53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