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9月28日电】日本静冈县热海市7月发生大规模泥石流,受灾的伊豆山地区居民等共70人28日向静冈地方法院沼津支部起诉了泥石流起点处土地之前和当前所有者及其各自公司等,索赔共计约32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86亿元)。起诉理由是泥石流起点处的土地存在不当填土,居民等主张“明显是由‘人祸’导致”。

原告之一濑下雄史(53岁)的母亲在泥石流中遇难,他表示“将行动起来,不能让人祸重演”。

原告除了居民外,还有遇难者家属及被迫停业的温泉设施相关人士等。原告人数原本为68人,27日又增加了2名遗属。被告是拥有起点处土地至2011年的神奈川县小田原市的房地产管理公司(清算)和该公司前高层、2011年取得该土地的男性现所有者,以及他所设立的东京都千代田区的房地产公司。此外,据悉将泥沙运至当地的工程方也被列为被告。

起诉书称,7月3日的泥石流导致26人死亡和1人失踪,131幢房屋损坏,“重建和修复至今尚无眉目”。

原告方提出:(1)原土地所有者方面在出售起点处土地时曾在重要事项说明书中写明“原所有者将对崩塌的填土做硬化处理”;(2)现土地所有者方面曾向静冈县政府提交文件称“将开展安全措施防止填土崩塌”,基于上述证据原告方认为之前和当前的土地所有者均知晓填土存在崩塌的危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