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79家保险公司二季度末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3.7%--银保监会
2021-09-06T04:16:33Z
路透北京9月6日 - 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称,2021年第二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3.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
银保监会周一发布新闻稿并称,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5.7%、286.8%和307.4%。95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6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2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银保监会称,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高位运行,风险综合评级结构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中国银保监会周五发布“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称,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保险集团公司实行全面、持续、穿透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定期报告所投资的非保险子公司股权结构图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