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更新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 注重“早期介入”防止风险苗头恶化蔓延
路透北京9月22日 - 中国银保监会周三发文称,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6级和s级,并明确监管机构可以根据监管评级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和行动,注重“早期介入”,努力实现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防止风险苗头和隐患演变为严重问题。
银保监会网站刊登的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 (here)”并指出,综合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表示银行为高风险机构,其中对于后者,监管机构可视情况依法安排重组、实行接管或实施市场退出。
“近年来,商业银行业务模式、风险特征、外部环境及监管重点发生显著变化,现行监管评级规则...在评级流程、管理机制、内容方法和结果运用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亟待进行更新和完善。“银保监会网站刊登的答记者问 (here)称。
银保监会并指出,此次发布的监管评级办法,既关注评级较好银行可能存在的弱点和风险苗头,加大监管跟踪和风险提示;也要对评级较差银行及时采取风险纠正措施,注重“早期介入”,避免风险恶化、蔓延。
办法指出,监管评级共有九个要素,其中“公司质量与管理质量”标准权重最高,为20%,其次为“资本充足”、“资产质量”和“流动性风险”,标准权重均为15%。
其余五项监管评级要素及标准权重分别为:盈利状况(5%)、市场风险(10%)、数据治理(5%)、信息科技风险(10%)、机构差异化要素(5%)。
银保监会称,传统的“CAMELS+”银行评级体系一般包括期项要素,分别为资本充足(C)、资产质量(A)、管理质量(M)、盈利状况(E)、流动性风险(L)、市场风险(S)和信息科技风险(I)。
此次办法在借鉴“CAMELS+”体系的基础上,对评级要素作了以下优化:一是突出公司治理的作用,将“管理质量”要素修改为“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加大对银行机构公司治理状况的监管关注,引导银行将改进公司治理作为防范化解风险的治本之策。
二是强调数据治理的重要性,增加“数据治理”要素,把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为评判银行风险管理状况的基础性因素,加大数据治理监管力度。
如上述办法就规定,出现“党的建设严重弱化、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发生重大涉刑业内案件,财务造假、数据造假问题严重,重大舆情应对严重不当”等重大负面因素严重影响机构稳健经营的,监管评级结果应为3级及以下。
办法进一步指出,9个单项评级要素得分按权重换算为百分制后分6个级别,90分(含)至100分为1级,75分(含)至90分为2级,60分(含)至75分为3级,45分(含)至60分为4级,30分(含)至45分为5级,30分以下为6级。
根据办法,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6级和S级,其中,1级进一步细分为A、B两个档次,2-4级进一步细分为A、B、C三个档次。评级结果为1-6级的,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
同时,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商业银行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对高风险机构可实行接管或市场退出**
办法指出,综合评级结果为4级,表示银行存在的问题较多或较为严重,并且未得到有效处理或解决,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否则可能损害银行的生存能力,存在引发倒闭的可能性;综合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表示银行为高风险机构。
对于综合评级结果为4级的银行,应区别情形依法采取下列措施和行动包括:控制资产增长,要求补充资本,要求补充流动性,责令限期整改,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资产转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等。
对综合评级结果为5级的银行,在采取上述监管措施和行动基础上,应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对综合评级结果为6级的银行,监管机构还可视情况依法安排重组、实行接管或实施市场退出。
此外,对于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的单项要素,应当视情况对被评级银行依法采取限制业务准入、督促控制业务增长和风险敞口等监管措施和行动。
办法还强调,核心监管指标不满足最低监管要求或在短期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监管评级结果应为3级及以下。
中国银保监会年初发布《2020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总体情况》,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对1,792家银行、保险机构进行评估;结果显示,被评为D级(较弱)的机构共209家,占比11.66%;被评为E级(差)的机构共182家,占比10.16%。(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