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法国印太战略》(四):解读最新战略的四大支柱 - 印太纵览
战略指,“法国的印太战略是对一个政策项目的回应:将国家和欧洲作为利益相关者置于一个它们的利益重大、不稳定风险日益增长的地区,并且证明有必要明确支持自由和捍卫人权的价值观,以及保护环境。法国印太战略的实施是通过具体而多样的行动建立的。法国从其海外省和社区的基础上,并通过其在该地区的伙伴关系来发展这些行动。”战略称,“这些承诺符合具体的目标,并受到定期监测。下面的例子说明了在四个领域或支柱所采取的行动,即安全与防务;经济、(基础设施)连接、研究和创新;多边主义和法治;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的可持续管理。”
法国印太战略的第一大支柱:安全与国防
就法国印太战略的第一大支柱:安全与国防,战略称,“法国在印太地区防务战略中确定了五个主要目标: 1.确保和捍卫法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保护法国公民、领土和专属经济区。2.通过促进军事和安全合作为地区安全作出贡献。3.在战略竞争和日益严格的军事环境下,与合作伙伴一起维护公共区域的准入。4.通过基于多边主义的国际行动,参与维护战略稳定和军事力量的平衡。5.预见气候变化带来的安全风险。”
就法国为捍卫主权和保护自身利益在印太地区采取的行动事例,战略称,“ 监测和控制法国领土的直接途径,并为其主权区域调整监测系统。”战略续指,“通过军事和安全合作为印太地区安全作出贡献:1.组织重要的多边演习,如在孟加拉湾举行的‘拉彼鲁兹’演习(La Perouse)和在新喀里多尼亚举行的‘南方十字’演习(Croix du Sud),法国武装部队定期参加双边和多边演习,例如印度举行的‘婆罗那’演习(Varuna),以及澳大利亚举行的‘黒视’演习(Pitch Black)。”
战略续指,“2.法国新喀里多尼亚武装部队(FANC)和法属波利尼西亚武装部队(FAPF)参与太平洋地区自然灾害后的救援行动,特别是根据法澳新《弗朗兹协定》(FRANZ agreement)。 3.与太平洋四方安全对话机制(the Pacific Quad)的成员,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伙伴协调,为太平洋岛屿国家在(法国)专属经济区及其附近的公海进行捕鱼的治安行动。4.作为区域合作执法行动的一部分,法国积极促进打击恐怖主义和激进化、有组织犯罪、非法移民和网络犯罪。”
就与合作伙伴一起捍卫使用印太地区海空共享空间的权利,战略称,“通过从我们的海外领土和法国本土部署空军和海军资源,确认遵守国际法和航行自由,如‘玛丽安’任务(Mission Marianne,在印太地区部署一艘核攻击潜艇)、‘圣女贞德’任务(Mission Jeanne d'Arc,将一个两栖攻击舰舰队一直部署到日本)、我们穿越南中国海的跨海行动(自2014年以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或法国空天军的‘天马’(Pégase)和‘斯基罗斯’(Skyros)任务。”
战略称,“ 1.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印度、日本和澳大利亚)合作,共享海洋信息,并促进该领域的区域能力发展(在新加坡、马达加斯加和新德里的海洋信息融合中心)。2.参与海岸警卫队架构之间的区域合作(法国在亚洲海岸警卫队机构负责人会议(HACGAM)具有观察员地位)。”
就维护印太地区战略稳定,战略提出,“1.继续深化与印太地区主要合作伙伴,特别是印度、澳大利亚、日本和美国的武装力量的互操作性。2.加强在打击扩散,特别是核扩散方面的交流。法国积极参与对朝鲜的国际制裁的监督行动。3.加强法国在东盟安全机构中的存在(例如,东盟国防部长会议;东盟警察组织),并计划加入《亚洲打击海盗及武装抢劫船只的地区合作协定》(ReCAAP)。”
就应对环境安全问题,战略称,“1.与澳大利亚合作,绘制印度洋气候风险图,以预测其在安全和防务领域的后果。2.与南太平洋国防部长会议的成员国在气候和环境安全领域进行合作。3.参加太平洋环境安全论坛/伙伴关系,这是美国在印太地区环境安全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4.在民事安全领域进行合作,以支持该地区各国应对可能影响人口和环境的威胁。”
第二大支柱:经济、(基础设施)连接、研究和创新
就法国印太战略的第二大支柱,即经济、(基础设施)连接、研究和创新,战略表示,“主要目标包括:1.确保战略物资供应的多样化,减少依赖性。2.促进现有的国际标准,并使其成为主流,以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争框架。3.满足连接和基础设施方面的需求。4.支持法国公司在印太地区的努力。”就具体的行动实例,战略介绍说,“使战略物资的供应多样化,减少我们的依赖性:1.寻找与印太地区国家的伙伴关系,以确保供应链,包括关键物资的供应链。2.提供支持,包括财政支持(经济恢复计划,欧洲贷款),以发展法国领土上的农业食品部门,以减少对进口的依赖。”
就促进国际标准,以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争框架,战略称,“1.促进可持续的发展融资做法,并实施债务处理的共同框架。2.打击腐败《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3.捍卫国际贸易规则,并使世界贸易组织现代化。4.优先实施《G20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原则》(环境保护、遵守《巴黎协定》、社会包容、竞争规则、透明度和可持续性),并支持部署多边工具,帮助筹备基础设施项目(筹备基础设施项目的数字平台,由多边开发银行指导和联合融资。)。”
就连通性和基础设施问题,战略表示,“1.为了更好地满足印太地区在这一优先领域的需求,继续实施欧亚连通性战略,寻找具体的应用点,以加强在环境(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和运输方面的合作,包括作为欧洲双边伙伴关系的一部分。2.作为法国双边伙伴关系的一部分(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太平洋岛屿领土),以及海外省和社区,在可再生能源生产基础设施方面作出了特别的努力。3.最近扩大了法国开发署在太平洋地区的缓解领域和双边项目的任务,这将有助于该机构更好地满足当地的需求。”
就支持法国企业在印太地区发展的努力,战略称,“1.利用出口支持工具支持我们的企业。2.针对企业开展印太地区战略的宣传工作。3.在蓝色经济等领域动员法国出口团队。4.法国国家投资银行和法国开发署在印太地区的海外领土进行干预。”
就促进大学、研究和创新伙伴关系问题,战略称,“1.深化大学和科学合作,并与我们的主要合作伙伴(包括印度、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越南)在这些领域进行人员流动。2.加强卫生研究方面的合作,这是在新冠病毒大流行背景下的一个重要领域;强调巴斯德研究所在印太地区的地方基地的国际网络在开发创新项目方面的行动。3.动员该地区的法国机构(法国发展研究所、法国农业国际合作研究发展中心、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和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在优先领域进行区域范围内的研究合作:包括海洋和海洋资源的管理;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健康问题。”
第三大支柱:多边主义与法治
就法国印太战略的第三大支柱:多边主义与法治的主要目标,战略提出,“1.促进印太地区国家的多边主义。2.为加强区域合作中心作出贡献。 3.促进欧盟的有力参与和更好的可见度。4.确保法治的核心性质和海洋法的首要地位。”在促进多边主义方面,法国的行动实例包括,“加强国际组织与印太地区志同道合的伙伴之间的协调。2.支持对印太地区的新冠大流行病作出多边反应:加强与二十国集团国家的沟通,法国在区域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区域办事处和东盟工作组)的存在。”
就法国在加强区域合作中心方面的行动实例,战略称,“1.加强与东盟的伙伴关系:落实2020年达成的发展伙伴关系,并任命一名借调专家到东盟秘书处;为创新项目启动区域团结基金(FSPI),重点关注传染病。2.在2021/2022年法国担任主席国期间,支持印度洋委员会(IOC)的权力增加。在作为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IORA)正式成员的新地位内同步发展,并在此框架内,与印度、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开发联合项目,包括在打击非法捕鱼、蓝色经济和海上安全领域。”
战略续称,“在印度洋委员会框架内,通过法国开发署为新冠疫情应对措施提供支持。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一起在太平洋地区开展区域行动(例如,在2021年3月至4月动员《弗朗兹协定》机制,使巴布亚新几内亚受益)。”另就欧盟的印太战略问题,战略指,“1.通过一项雄心勃勃的欧盟战略,以适应印太问题的重要性质和该地区合作伙伴的期望; 通过实施这一战略,寻求提高欧盟的知名度;在2022 年上半年法国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时,考虑印太地区的主要优先事项。2.促进突出欧盟/东盟战略伙伴关系,以迎接在2022年双方关系建立45周年。3.促进欧盟与区域组织的伙伴关系,例如印度洋委员会、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太平洋岛屿论坛。”
就法治的核心性质和海洋法在印太地区的首要地位,战略称,“利用双边对话(与日本的全球海洋对话,与印度尼西亚和印度发展类似的形式),并参与多边倡议(亚洲海岸警卫队机构负责人会议,《太平洋紧密经济关系协定》的大洋洲海上搜索和救援方案),促进法国的海洋治理和海上安全模式。”
第四大支柱: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海洋的可持续管理
就法国印太战略的第四大支柱: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海洋的可持续管理的目标,战略提出,“1.加强本地区合作伙伴在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方面的参与。2.采取行动,促进加强生物多样性的行动。3.发展海洋保护的伙伴关系。4.为改善自然灾害的应对作出贡献。5.在所有这些问题上加强利用我们领土的技能和区域合作。”
针对法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能源转型的行动实例,战略称,“1.通过双边对话,动员印太地区国家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斗争,以及旨在实现气候中和和尽快达到排放峰值的宏伟目标。2.在高水平上,支持所有摆脱化石燃料的倡议,特别是动员停止使用煤炭,尤其是日本。3.通过双边合作和对国际太阳能联盟(ISA,法国和印度是该联盟的共同创始人)的支持,包括STAR-C计划(培训太阳能问题专家),为太阳能付出具体努力。4.积极参与印度的倡议,抗灾基础设施联盟(CDRI),并邀请其加入全球建筑建设联盟(Global ABC)。”
就法国在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行动,战略指出,“1.通过双边对话等方式,动员本地区国家通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所概述的雄心勃勃的全球框架。2. 继续开展关于适应气候变化和保护太平洋地区生物多样性的基瓦倡议(KIWA initiative)。3.促进‘保护自然和人类的雄心联盟’(HAC),特别是与东盟国家合作。4.作为2021年印度-法国环境年的一部分,发起一项关于暂停使用一次性塑料的法国-印度倡议。”
就法国在海洋治理和蓝色经济方面的伙伴关系,战略称,“1.通过海洋对话,包括与印度尼西亚和印度的对话,以及在太平洋和印度洋区域机构的合作,与我们的主要伙伴在蓝色经济方面建立伙伴关系。2.法国作为‘海洋资源’支柱的领导者,参与了《印太海洋倡议》。 3. 在该地区动员国家参加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谈判,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管辖范围内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就法国在应对自然灾害的行动,战略称,“提高太平洋地区(人道主义援助物资的定位)、东盟国家和印度洋西南部地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作出贡献。”
就利用法国海外领土社区的技能和区域合作努力,战略称,“1.支持与位于海外领土上的法国研究中心的区域伙伴关系,包括在海洋资源管理领域。 2.增加在太平洋区域环境计划(SPREP)秘书处的参与。3.在努美阿实施法国和日本的‘深海观测站’项目,旨在测量气候变化和渔业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
加强欧盟在印太地区的承诺
战略表示,“欧盟在印太地区已经非常活跃,在接受欧盟出口的地区中排名第二。欧盟是该地区的主要投资者和主要发展伙伴。印太地区包括欧盟的五个战略伙伴,以及欧盟十个主要贸易伙伴中的四个。欧盟在印太地区的承诺被认为是积极的,其在该地区的主要伙伴:印度、日本、澳大利亚和东盟;希望欧盟能更多地参与,包括为印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并促进基于规则的多边主义。”
就欧盟在印太地区的存在,战略介绍称,“从历史上看,欧盟与亚洲进行对话的意愿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亚欧会议(ASEM)对话于1996年在曼谷启动,是希拉克总统和新加坡总理李光耀联合倡议的结果。自成立以来,亚欧会议不断扩大,从1996年的25个成员增加到53个伙伴。30个欧洲国家,21个亚洲国家,以及两个国际组织(欧盟和东盟)。这个政府间的非正式对话框架促进了交流,包括在政治、经济和金融以及社会文化三个 ‘支柱’方面,最后一个支柱由亚欧基金会直接处理。”
战略补充说,“此外,欧盟努力与合作伙伴开展具体的部门合作工作:在连通性方面,2018年启动了一项具体战略,即‘连接欧洲和亚洲’(Connecting Europe and Asia),以促进基于规则和社会、环境和可持续高标准的可持续和高质量的连通性。欧盟的承诺还体现在其在区域安全机构中的存在,以及作为参与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行动和任务(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越南)或欧盟'加强亚洲存在和与亚洲的安全合作'(ESIWA)项目的一部分,发展双边合作努力。”
战略总结道,“最后,在2019年,关于贸易,欧盟与日本签署了战略伙伴关系协议和经济伙伴关系协议,这是目前在自由贸易方面最大的协议。还与该地区的国家(韩国、新加坡和越南)签署了其他自由贸易协定。”
制定欧盟的印太战略
就制定欧盟的印太战略问题,战略称,“在法国和其他成员国如德国和荷兰的倡议下(他们自己在国家层面上通过了印太地区的政策指导方针),欧盟内部于2020年开始讨论,以期通过一项雄心勃勃的欧盟印太地区战略,帮助调动所有欧盟工具。这一讨论使欧盟理事会在2021年4月19日正式通过结论,为印太地区建立一个新的包容性战略框架。在这些结论中,理事会邀请欧盟委员会和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努力深化这些政策方向,制定联合通信,其中将涵盖战略优先事项。”
战略称,“包括:1.加强与印太伙伴以及区域组织或机构(东盟、亚欧会议、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太平洋岛屿论坛、太平洋共同体等)的合作努力,并为此调动欧盟的金融工具;促进有效的多边主义,特别是通过加强与东盟的关系;为整个印度洋制定一个一致的方法,并加强欧盟在太平洋地区的战略承诺。2.欧盟对国际社会关于重大全球问题的政治议程的贡献:促进人权;应对全球变暖和努力实现经济去碳化;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治理海洋和可持续地管理生物和渔业相关的海洋资源;全球健康,包括确保供应链,以保证获得高质量的医疗设备,并以新冠疫苗实施计划(COVAX)设施的形式促进全球疫情反应”。
战略续指,“3.经济议程,重点是后新冠疫情的经济恢复,供应链的多样化,包括战略原材料,并寻求与该地区国家发展经济和贸易关系。”3.在安全和防务领域,战略称,“欧盟希望与志同道合的国家发展伙伴关系,包括在海上安全和安保、网络犯罪和打击恐怖主义问题上。拟议的行动包括加强参与‘亚特兰特行动’(opération Atalante)行动的国家的参与,将欧盟‘关键海上航线’倡议第二版(CRIMARIO II)的地理范围扩大到东南亚,以及在南太平洋复制‘关键海上航线’经验的项目。将寻求与印太地区的国家或在东盟地区论坛的框架内加强合作努力。将考虑在几内亚湾启动的方案的基础上,在印太地区进行第二次欧盟‘协调海上存在’的经验的可能性。”
就基础设施和连通性问题,战略称,“确保基于国际规范和标准的高水平质量,公平竞争,在欧盟战略的四个领域(数字技术、交通、能源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促进《G20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原则》。这意味着满足印太地区的重大投资需求,促进欧盟的原则和优先事项。”
就促进欧盟在区域内于研究、创新和数字技术领域的合作,战略指出“欧盟希望加强在高等教育、科学合作和技术合作方面的合作,包括‘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和‘伊拉斯谟+计划’(Erasmus+),包括促进流动性。数字技术领域的治理也将得到加强,以建立规范和标准,鼓励该地区数字化的出现,以及敏感基础设施(如5G网络)和更广泛的网络空间的安全。这个新的欧盟印太战略框架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印太地区也将成为法国在2022年上半年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时的一个主要优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