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賦權政務司司長可指示撤銷就電影已發的准許證明
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完善電影檢查制度的《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在動議二讀時表示,修例與當局在6月時修訂的檢查員指引一脈相承,目的是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及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修例通過後會即時生效,生效前已送呈檢查,仍在處理中的影片亦都適用於新例。
根據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草案,主要有四大建議和一些運作上的修訂,包括明文規定在電影檢查制度下,檢查員必須考慮影片的上映是否有不利於國家安全的內容,以提供明確法定依據,讓檢查員就電影作出審核決定時,充分考慮國家安全的因素;另外亦賦權政務司司長,如果認為上映的電影不利於國家安全,可以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准許證明。
草案亦賦權予電影審查當局,要求獲得核准證明書的持有人向當局提供其電影上映的資料,包括日期、時間和地點,同時亦賦權當局,可以在獲得法庭手令的情況下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