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九龍遊行案 7名民主派被判囚11至16個月不等 Sep 1, 2021 前年10月20日的九龍遊行案,7名民主派人士早前承認組織、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1至16個月不等,其中6人的刑期,將與他們涉及的其他反修例案件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14至22個月不等。 法官表示,遊行期間及之後發生暴力及破壞行為,被告作為組織者並非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