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表示,由於香港大學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港大學生會將不再委任紀律委員會學生委員,或參與提名及委任大學組織中的學生成員,港大校方現正審視有關安排,日後如需修訂《香港大學條例》,教育局會提供適切協助。

教育局回應立法會書面質詢,表示港大學生會以往會委任紀律委員會中的學生委員,以及受校方邀請提名學生出任港大個別委員會成員,但由於港大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港大學生會將不再參與有關工作。

局方又表示,任何人士及團體,包括大學學生會及成員,均不可以言論自由或學術自由作為藉口,罔顧客觀事實,掩飾或美化暴力言論及行為,誤導其他人認同,甚至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