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到旺角聚集分散警力 青年認暴動罪囚30個月
前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晚上有約100名示威者在旺角聚集,一名18歲大專生被捕,他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30個月。
法官許肇強判刑時說,警方圍封理大之際,網民響應號召為分散警力到場聚集,當時約100人在警方防線前聚集,照射雷射筆、投擲磚頭及汽油彈,規模不大,沒證據顯示被告為領導角色,又指其有良好教養,面臨刑責堅持學業,形容被告有上進心,案件對被告、家人及社會均屬悲劇。
不過,法官表示,暴動屬嚴重罪行須判刑阻嚇,以4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32個月,他認為被告並非好勇鬥狠,但受社會氣氛影響,因一念之差結果違法,現時已受沉重教訓,加上被告獲家人支持,再減刑至30個月。
被告賈鈞善承認於前年11月19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咸美頓街的公眾地方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