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人權組織,嘗試阻止得州一項禁止大多數女性墮胎的新法律生效。

這項「得州心跳法」禁止女性在偵測到胚胎有心跳後墮胎,通常在懷孕六星期,即是很多女性都不知道已經懷孕的時候,即使是因為性侵或亂倫受孕,都不獲豁免,在新法例下,女性只可以在生命有危險時,才可以墮胎。

法例在星期三正式生效,最高法院同日稍後以5票對4票的微弱優勢,拒絕應人權組織的要求禁止法例實施。曾經批評法例極端的總統拜登發表聲明,誓言政府將保護及捍衛女性的墮胎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