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死亡案辯方稱女被告曾隨有經驗醫生學習整形手術
拉丁舞老師李嘉瑩7年前抽脂後不治,涉案女西醫被裁定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李素蘭聽取求情後,下令索取創傷報告,以了解事件對事主家人影響,案件押至本月21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引述背景指被告自小父母離異,為家中獨生女,成為普通科醫生後,跟從有經驗醫生學習整形手術,於2012年加入涉案美容中心。法官質疑,病人求醫時一般會認為醫生為合資格,而非跟「師傅」學習後便獲認可。
辯方指香港情況容許非專科醫生進行相關手術,而案發後被告已停止進行任何需麻醉鎮靜的手術。被告於2018年9月確診患癌,近期情況穩定,但仍患有肋軟骨炎。
辯方又表示,案發在2014,但被告及至2018才遭檢控,歷時之久對被告及其家人造成一定壓力及焦慮,被告同時面對民事訴訟,相當大機會被除牌。
被告與死者為摯友,在涉案手術亦無收取任何金錢酬勞。被告即使曾離開過術室,但在接獲助手致電後,於4分鐘內返回,曾嘗試為事主急救。但法官引述專家證人麻醉師表示,當死者呼吸困難發出鼻鼾聲時,被告並無進行觀察,被告折返後亦無檢查其呼吸,因此不接受辯方說法。
法官又說,並無感受到被告有悔意,辯方指被告希望表達慰問,因摯友死亡而被定罪,將背負一生。法官同意任何有人性的人均會感後悔及自責,但批評沒有記錄在書面陳詞中。
控罪指,38歲被告關孝孜於2014年6月26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2號7樓重生植髮中心,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李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