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年圍堵理大,大批示威者在校園外圍與警方發生衝突,多人事後被捕及被檢控。5名涉案男子今早在區域法院裁決,當中3人暴動罪成,其中一人與另一被告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而另一人則脫罪。法官王詩麗斥責各被告砌詞狡辯,將案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以索取4人背景報告,期間需要還押。

王詩麗認為,5名被告分別辯稱到場用膳、乘車回家、好奇駐足觀察、隻身入校園營救胞妹等,是荒謬絕倫,裁定25歲廚師、28歲運輸工人及25歲侍應暴動罪成。

至於32歲無業男子和35歲補習老師,案發當日於北海街後樓梯被警方發現,遠離暴動現場,裁定脫罪。不過補習老師及暴動罪成的廚師,因藏有索帶,均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

各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